作者: 时间:2018-07-17 00:20:49
长郡· 浏阳实验学校空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LYJK-ZFCG-2018-044,委托代理编号:HNTC-C-2018-010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郡·浏阳实验学校空调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LYJK-ZFCG-2018-04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 量(单位) |
预 算(元) |
1.5P挂式空调 |
100台 |
225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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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
服 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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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P挂式空调 |
详见附件二 |
详见附件二 |
详见附件二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公告中所有近三个月是指2018年4、5、6月。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通知书售价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密封递交。
2、凡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请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浏阳市浏阳大道威尼斯国际花园G2栋705购买询价通知书。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38-365365康平路109号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2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不予受理。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七、公告期限: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9日止(3个工作日)。
八、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郡·浏阳实验学校
联系人:李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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